4 月 2 日消息,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春投资有限公司、张樟生、张国标等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 31.3 亿余元,执行法院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樟生被限制高消费。
今日,相关负责人表示,张小泉集团是张小泉股份的控股股东,双方在财务、业务、人员等方面均是独立经营,上市公司目前的经营一切正常。针对控股股东的债务问题或其涉及的冻结事项,投资者可以关注公司公告,公司一直都有对外披露相关事项。

4 月 2 日消息,杭州张小泉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富春投资有限公司、张樟生、张国标等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 31.3 亿余元,执行法院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樟生被限制高消费。
今日,相关负责人表示,张小泉集团是张小泉股份的控股股东,双方在财务、业务、人员等方面均是独立经营,上市公司目前的经营一切正常。针对控股股东的债务问题或其涉及的冻结事项,投资者可以关注公司公告,公司一直都有对外披露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