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什么是品牌的超级符号
“超级符号就是超级创意”,是一句售卖力很强的广告语。
它是华与华作为本土营销巨头的核心产品之一,也是一个很优秀的营销概念名词,创造出这个词,对华与华来说,市场价值非凡。
从2013年出版《超级符号就是超级创意》,截止目前,仅【格子】这个符号就被运用于12个品牌:厨邦、西贝莜面村、川南、炊大皇、宋徽厨、如水坚果、绿源、江小白、读客、越汇;六颗星和天星教育是星星形状的格纹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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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与华是本土营销最成功的一家企业,在它的影响力下,很多企业也依样画瓢、无师自通去设计超级符号,模仿华与华的创意手法。
那么,一个设计出来的符号,真的能够称为品牌“超级符号”吗?
在讨论这个话题之前,有必要先界定一下什么是品牌的超级符号。
超级符号分为两种:一种是市场自然形成的品牌超级符号。
企业在经营发展中成为了世界级品牌,比如华为、耐克、苹果、星巴克、阿迪达斯、可口可乐、奔驰、宝马、奥迪、农夫山泉等等,它们的品牌标志都成为了社会共识之后,它就具有了超级符号的实际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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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这种超级符号称之为时间的玫瑰,它是品牌在发展期间自动沉淀出来的品牌资产。
每个品牌的LOGO都具有很高的辨识度,并且承载着各自的品牌故事和商业价值。
这些超级符号也有一个相同的特征,虽然它们商业价值奇高,却并不需要围绕这个“符号”去进行营销,它们作为品牌记号,出现在每一个宣传视觉,但符号本身是不需要品牌去大力推广的。
苹果公司不耗费力量宣传“苹果LOGO”的超级,茅台从来不必强调怎么做的包装创意,奔驰和宝马也无需特地宣传它们的车标如何富有创意及文化联想。
营销话题热度最高的特斯拉和胖东来,都有品牌标志,但它们的名字显然更具符号意义,人们只要听到这三个字,就明白这个品牌是谁、值不值得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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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超级符号之所以超级,是因为它们的企业是超级品牌,而不是因为符号叫“超级符号”。
可以这么说,只有超级品牌的符号才是超级符号。
一个品牌LOGO在发展中自然变成了超级符号,它当然价值巨大。那是因为品牌自身价值赋予这个图形极高的价值含量,代表了品牌的象征,而并非一个营销的营销形象道具。
正如前面所说苹果、耐克、华为、胖东来,他们无需要在品牌符号上投入巨资去进行营销,进行各种物料的制作与话题推广,不必因为要使用这个超级符号,增加高昂的营销成本。
02
当“超级符号”变成产品
中国市场上的另外一个超级符号:由国内知名营销公司华与华提出来的“超级符号”理论与产品名词。
超级符号这个理论与概念都很好。最初提出来的时候,华与华把“超级符号+超级口号”整合在一起,加上它们寄生的“文化母体”,形成华与华的拳头产品,它们组合在一起就是“超级创意”。
这个理论跟劳拉.里斯的《视觉锤》提出来的“语言钉+视觉锤”很相通,当然也更本土化,更通俗易懂,容易在中国营销市场推广开来。
对于品牌来说,拥有自己的视觉锤,能够更快让消费者记住你、找到你。比如“红十字”,会比“国际志愿救援组织”更具象,更容易记住与找到,还能打破不同国家的语言障碍,实现全球化统一认知。
光有视觉锤还不够,还要语言钉,让消费者进行口口传播。
华与华以前命名为“超级口号”,现在命名为“品牌谚语”,里斯称为语言钉,实际上都是指品牌的核心广告语。
从这个意义上,我觉得“超级符号”是比“视觉锤”更容易理解的营销词,在中国营销市场品牌意识不强的阶段,它很好地让企业主们明白了品牌外在的显性特征。
华与华通过创造这个理论,对国内的营销市场起到了推动和普及品牌建设意识的作用。客观地说,要把一个舶来的理论本土化,落地得非常成功,也不是件容易达到的事。尤其蜜雪冰城的成功,可以说是“超级符号”理论的最强案例。蜜雪冰城之后,超级符号+品牌谚语+广告歌,成为了华与华后继合作品牌的出品标配。
那么采用了超级符号的企业,是否都成为了超级品牌?蜜雪旗下幸运咖,同样由华与华进设计了超级符号,并未能让咖啡大王像雪王一样红遍中国。华与华创作的品牌广告歌曲,能够达到大众熟知的,也只有“你爱我,我爱你,蜜雪冰城甜蜜蜜”这一首。
一家企业的成败,当然不能委责于“超级符号”,是企业经营的原因。
同理,一个品牌的成功,也很难归功于“超级符号”。
以合作两年以上为标准,搜集了几个采用了华与华超级符号的品牌信息。
它们目前的境况各异:
- 蜜雪冰城蒸蒸日上,突破3万门店;
- 幸运咖发展稳定,接近3000门店;
- 老娘舅扩张不及预期,与同类中式快餐老乡鸡发展相形见拙;
- 正新鸡排去年起陷入闭店约50%的风波;
- 好大夫奄奄挣扎,原股东全部退出,已被蚂蚁收购;
- 鹅夫人餐厅倒闭,窄门餐眼上显示已无经营门店。
所以即使企业采用“超级符号“,投入了大量的费用进行宣传推广,也未必能走向“超级品牌”——甚至不能保证这个品牌的存续。
在华与华超级符号的创意方法里,往往强调不要消费者思考,只要给刺激给指令就行了。
这样的创意动机我不认同。
刺激不等好感,没有好感何谈转化。人们不会永远只停留在被刺激的那一刻,品牌与用户之间需要有更深度、更具感性的交流。
如同海底捞,人们称颂的永远是它的服务与品质,不是它的超级符号。
(超级符号刺激示例:华与华公众号)
品牌影响消费者的方式有很多,不是只有“指令”、“刺激”。一个想要长期发展的品牌,不应该推广上把消费者视为巴甫洛夫的dog。
尤其是当“超级符号”成为了产品公式,同一个符号不断在市场复用,它刺激的边际效应是递减的。
开篇12个品牌的格子符号,不仅体现了一家营销公司的创意匮乏与创作惰性;最重要是这个品牌符号已经产能过剩,对消费者而言没有什么新鲜感了,更不具备超级感。
尤其格子符号复制到江小白品牌时,甚至产生了强烈的违和感。让一个本来很有个性的品牌,沦为了平庸的随大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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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符号如果不是专属,还有品牌的意义吗?
那些世界超级品牌所拥有的符号,它们都是独一无二的。香奈尔的茶花不会被LV复用,爱马仕的橙色也不会被蒂芙尼捡去;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麦当劳和肯德基,不会因为同属于餐饮场景,就用桌布元素来对消费者进行视觉刺激。
为什么率先发起理论、立意要为企业打造超级符号的华与华,反而让那么多个品牌陷于相似的符号窘境,互相撞脸?给受众的感觉是这些品牌毫无独立思考能力,只会盲从专家意见。
是这些品牌不配拥有它们独特的符号吗?
从营销公司角度出发,批量复制创意是效益最高的生产方式——创意行业最大的特点就是非标,每一个品牌、每一个策略、每一次推广都需要结合特定条件进行思创,以求最佳解决方案。
华与华通过理论与实践,把不同的行业品牌,套进同一个方法维度进行策划,将创意行业产出标准化,确实是独树一帜的成就。
只是这个成就模式里,最大的受益方,未必是客户。
这样生产出来的超级符号,事实上只是一件商品。
那个格子符号就像商店里的挂着的衣服,有不同的码数和色号,被品牌方们买去,穿在身上,花大力气去营销它。
(超级符号推广示例:网络)
这就违背了品牌想要超级符号的立意与目标。
超级符号本来是为了降低企业的营销成本的,现在却需要付出更大的成本去推广它。
而超级符号只是一个营销产品,推广了也未必能够发挥【超级威力】,它功效被过度包装宣扬,实际上也成为了品牌方的迷障。
以为用一个正版或仿版的超级符号就能让品牌大红大紫的投机心态,是现阶段很多急于求成的企业走上的弯路。
华杉说过,华与华能让企业少走弯路。
实际上,过度追求有形却无义的“超级符号”,已经是企业的弯路。
每个处方都包含两部分:药品和正确使用它的方法。
企业拥有超级符号的正确路线,就是让企业自己本身具备成为超级品牌的实力,而并非去购买一个符号设计,把它称为超级符号。
03
后记:
1.写这篇文章的初衷,是看到”柒牌”萝卜裤的推广创意,明显被超级符号概念蛊惑了,让一个本想创新的企业走向了创意的误区,导致了品牌形象受损;所以想认真的写一篇来厘清大家对“超级符号”的认识。
2.因为写这篇文章,翻看了华与华公众号2015年至今,所有超级符号案例,其中有些品牌还是第一次知晓,它们的知名度,并没有因符号“超级”起来。
3.希望能让大家对“超级符号”祛魅的文章,不是否定超级符号的重要性。(这句很重要!)
品牌当然很需要优秀的标志设计,它是品牌的有效资产之一。品牌符号和整体形象越优质,品牌给予大众的价值感越强烈,这也是产品溢价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