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没有一个字是对的。”这句话出自于友商的老板之口。
刚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倒吸了一口凉气,原因并不是定位理论被戳穿了,而胆战心惊,而是居然可以用这么绝对的语言去表述,这得要多大的无知及多大的勇气?
因为这句话表述背后的潜台词是,“定位,没有一个字是对的,而我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对的”。
只有张狂盲目到一个什么程度,才能说出这样一句浑身上下满是漏风而又无法遮挡的话。
这句话,除了暴露讲述者的自大无知之外,真得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因为这句话出口的那一刻起,从逻辑基础上就已经错了。
“定位没一个字是对的”,这句话没一个字是对的。
— 01 —
科学意义上而言,只有可以证伪的,才叫理论;不可以证伪的,叫迷信。可证伪性,是一个理论成立的先决条件。
20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批判理性主义创始人卡尔·波普尔,他最著名的理论就是“科学理论必须具备可证伪性” 。
在波普尔的理论体系中,科学和非科学的划分有明确的界定:只有可证伪的表述才能是科学的表述。
比如:相对论预言说光在真空中各个方向的传播速度都一样,那么,只要找出一个光在不同方向真空中传播速度不同的例子,就可以立刻证实相对论这个理论是不完善的,这就叫做相对论的“可证伪性”。
需要注意的是,“证伪”,不完全等同于“证错”。有时候一些理论只是在特定的条件下才不成立,但在另外的不那么苛刻的条件下,仍然是好的理论。
就如牛顿力学在接近光速运动的情况下预言的很多现象都被证明是不对的,那么牛顿力学在接近光速情况下已被证伪,但在低速情况下仍然是个非常精准的理论。
更需要注意的是,“可证伪”并不是说,一定会被证伪。
可证伪是说,这个理论可以接受挑战,并且欢迎挑战,只要你挑战打败了它,那这个理论就会进步。
那么,与可证伪相对的,什么的表述才不具有“可证伪性”?
比如,各种各样的迷信,比如某种宗教信仰。
就像某些宗教说,宇宙是上帝创造的。这就不具有可证伪性,因为你对这句话提出的任何挑战都可以被像“是上帝故意设计成这样的”这种解释来化解。
就像某些宗教说,虔诚参拜捐香火钱可以保你实现某个愿望。如果你的愿望最终实现了,他们会说这就是你香火钱的功劳,假如你的愿望没实现,他们会说你是还不够虔诚。他们的话术总能立于不败之地,你永远没法打败他们,所以他们也是不可证伪的。
总结一下:
从科学上而言,只要是理论都是可以证伪的,否则,连理论的资格都配不上。
绝对化的断言不可以证伪,所以根本就不是一个理论,用一个不是理论的东西去攻击一个理论,其实连进攻的资格都没有。
— 02 —
只要是理论,都一定有应用边界。
理论是社会共识的公认的方法,而方法则是一家一派之言。
理论有应用边界,方法的应用边界会更大。
统计学大师乔治·博克斯曾经说过:“所有的模型都是错的,它们只在「特定的尺度上」成立。假如我们只用一个模型观察世界,就会让真理成为公式的牺牲品。”
定位理论有应用边界,友商的方法有更大的应用边界。
连营销管理行业圣经菲利普科特勒的《营销管理》也有应用边界。
就如牛顿经典力学无法替代爱因斯坦相对论,爱因斯坦相对论无法替代普朗克奠基的量子论一样,各家各派之间并非相互替代关系。
空手老师在《百年营销史》一文中回顾了世界100年营销史思想、理论、方法、工具的变迁。
1914年弗雷德里克·泰勒出版《科学管理》一书,强调标准化、专业分工、精细化管理、计划与执行分开、对工人进行培训和计件报酬,从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1912年,哈佛大学学者J·E·哈格蒂出版第一本《市场营销学》以来,营销已经走过了一百多年的历史。1922年,弗莱德·克拉克给营销下了一个定义,促使商品所有权转移和实体分销所做的努力。
1950年同年,乔尔·迪安开始使用产品生命周期这一概念,随后西奥多·莱维特在他那篇著名论文《利用产品生命周期》中对这一概念给予了高度认同。1960年,杰罗姆·麦卡锡明晰化了这个市场营销组合——他提出了著名的4P,即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和促销(Promotion)。
1950年代初,达彼思广告的董事长罗瑟·瑞夫斯提出了著名的USP理论,独特的销售主张。1955年,西德尼·莱维提出了“品牌形象”。1960年,西奥多·莱维特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了成名作《营销短视症》,指出,企业衰退的原因在于它们所重视的是“产品”,而不是“顾客”。
1963年,威廉·莱泽提出了“生活方式”。
1967年“现代营销学之父”菲利普·科特勒出版《营销管理》,科特勒说营销就是管理消费者的需求,它的策略体系,用一个公式来讲就是STP+4P。STP是战略——市场细分(Segment)、目标人群(Target)、产品定位(Position)。4P是战术——也就是前面杰罗姆·麦卡锡提出的4P,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和促销(Promotion)。
1960年代奥格威说:“每一广告都应该是对品牌形象的长期投资”,每一个产品都应该发展一个形象,否则就谈不上是品牌。从奥格威开始,广告公司都开始标榜自己是甲方的品牌管家(所以叫广告教父)。
1968年杰克·特劳特和艾·里斯提出,1981年出版的《定位》一书,提出企业必须成为某个品类的代表,从而在消费者心智之中占据一个位置。谁在消费者心智中的位置越靠前,市场份额就会越大。
1980年迈克尔·波特出版了《竞争战略》。加上他随后出版的《竞争优势》(1985)、《国家竞争优势》(1990),迈克尔·波特成为全球第一战略权威,现代最伟大的商业思想家之一,被誉为“竞争战略之父”。1986年杰克·特劳特和艾·里斯出版了《营销战》。
1986年,菲利普·科特勒又提出了“大市场营销”概念。他在原来的4P组合基础上,又增加了两个P:政治力量(Political Power)、公共关系(Public Relations)。
1999年Gartner Group公司提出的客户关系管理学说(CRM,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以及差不多同时期提出的顾客资产管理学说(CAM ,Customer Asset Management)。
在2005年,W·钱·金&勒妮·莫博涅提出了蓝海战略。企业不要只关注打败竞争对手,而是要为消费者创造价值;不要只在现有的市场结构下做定位选择,圈一块地,闭门造车,而是要通过价值创新打破既定市场结构。
USP理论、品牌形象论、STP+4P、生活方式、定位理论等等都是营销学的不同流派,注意这些理论、方法是基于时代的背景下诞生的,有着很强的时代烙印。但同时这些理论都已经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证明了它们的价值。
时代的变化有变的,和不变的两个部分。
永远不变的是人本身,最终级的媒介或者说最大的媒介,实际上从未变过,就是人脑!
不变的:人性、需求、欲望、认知方式。
变的:媒体环境、触媒方式、信息量、竞争环境等。
优秀的理论、方法,都是抓到了消费者的根本认知方式,抓住了人性中的共性规律,这就是为什么《孙子兵法》写在2500年前,今天依然熠熠生辉,依然是实战指导圣经。
很显然,这些理论、方法并非相互替代关系。
虽然每一家都急不可耐地想替代前者。
每一个理论、方法都是从某一个角度揭示了营销及品牌的真相。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怼来怼去,所有的方法都不是创新,都是在巨人肩膀上一些局部的发展?
广告行业概念的发展都是踩在过去先辈的肩膀上发展的。
或者从宏观来说,历史的发展本身也是踩在巨人的肩膀上发展的。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如果一个概念只有一个人提出,反而有问题。
如果你认为这个是你独创的,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书读得太少。
所以学术的发展,本身就是在个别的局部细分做了突破而已。
其实这已经够了,大学的教授做一辈子学问,能在一点上取得突破,就已经很成功,根本不用将自己的方法替代别人,你自己独创的叫私域,不要试图用私域覆盖公域,因为你根本做不到,也没必要;公域中最好的思想、理论、方法、工具要坚决地拿过来用,要用公域带私域,这个是做学问的本质,奥格威说“Search The World, Steal The Best”,一点都不丢人。
怼来怼去,也只有一个目的,试图用自己表述体系替代别人?
本质上都试图用自己的一套方法解释世界。
并且一定要表现出自己的这套方法胜过别人的方法。
本质上就是想抢夺品牌咨询第一话语权,让客户纷纷归顺,是赤裸裸功利化的商业意图,并且以一种急不可耐的的,吃相很难看的方式。
其实就是友商说的“胜心”,“其说本已完备,非要另立一说以胜之。”
但这有可能吗?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完全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