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促生多个火爆综艺节目。其中《青春有你》《创造营》《乘风破浪的姐姐》等每个都是亿级量话题,不少广告金主们掷重金赚足了眼球。这也就有个话题,为什么有些品牌的消费者能心甘情愿地为其做自来水?比如网易云被亲切称为“网抑云”,b站被称为“破站”,它们做到了不花一分钱却作出了现象级营销。其实我们可以用哲学的角度去探索消费者与品牌之间的关系,或许会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品牌
只存在消费者头脑之中
当人们穿上耐克跑鞋,戴上苹果智能手表穿梭于城市跑步时,跑鞋与手表产生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同时,人们购买耐克与苹果是为了得到品牌的符号价值,就是时尚、品质、品味、身份的符号标签,人们追捧品牌不仅仅是为了使用价值,还想得到自我价值的实现,和社会群体的价值认同。而耐克与苹果 带来的时尚、品质、品味、身份的符号不是用来具体使用的,而是存在于消费者的头脑之中,同时这些符号也不是工厂里生产出来,是用物质以外的创意、设计、推广等文化手段创造出来。
世界著名品牌咨询公司的 Landor 创始人沃尔特·朗涛 先生说过 :“产品是在工厂中制造的 , 但品牌是在人们头脑中创造”。
联合利华营销学院院长汤姆·布劳恩在《品牌的哲学》书中也论述道:“宝马车的品牌并不是在车库里,而存在于消费者的头脑之中”。
品牌本质
消费者思维
哲学家笛卡尔认为,所有物质的东西,都是为同一机械规律所支配的机器,甚至人体也是如此。同时他又认为,除了机械的世界外,还有一个精神世界存在,这种二元论的观点后来成了欧洲人的根本思想方法。
以思维为其属性的独立的精神实体的存在,并论证以广延为其属性的独立物质实体的存在。当我们的理智能够清楚地认知一件事物时,那么该事物一定不会是虚幻的,必定是如同我们所认知的那样。
“我思故我”在是笛卡尔的名言,这句话的意思是“我无法否认自己的存在,因为当我否认、怀疑时,我就已经存在!”因为我在思考在怀疑的时候,肯定有一个执行“思考”的“思考者”,这个作为主体的“我”是不容怀疑的,这个我并非广延的肉体的“我”,而是思维者的我。
笛卡尔认为不能相信感官认识的世界,和感知的世界,不能相信眼睛可看到的东西,比如天空就不是我们所看到的蓝色,唯一能肯定的是我们头脑中发生的一切-即思维。物质会欺骗我们,而思维更可靠。
品牌的本质是消费者思维,所有的思维都是潜在的品牌,品牌的观点需要简单, 以消费者的理解为基础。
品牌价值
是与消费者共同创造的
品牌符号是存在于消费者头脑中的品牌象征的集合,是品牌在设计、生产、销售、推广过程中形成的风格、威信、品质、权力等整体意义。强势的品牌充分利用其品牌符号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建立品牌忠诚度,拉开与竞争者的距离,实现产品溢价,拓展产品线,扩大市场份额,延长品牌寿命,形成了品牌的符号价值。
所以,国际品牌们并不满足于产品的营造,他们在不断地打造产品以外的“精神符号”,以此长久地赢得消费者的追捧, 赢得市场。
苹果成功地把 IT 产品企业打造成“时尚科技”的符号,谷歌把搜索引擎打造成“未来科技”的符号,麦当劳把食品打造成了“快乐”的符号,耐克把体育用品打造成了“体育精神”的符号,星巴克把咖啡打造成了“生活方式”的符号,可口可乐甚至把自己打造成了“美国流行文化”的符号,宝马是“驾驶的乐趣”符号,联邦快递是“使命”的符号等等,他们通过营销把“产品的符号”转换成了强势的“社会符号”,他们利用品牌符号的打造取得了商业上的成功,成为强势品牌,可以说当今“市场的战争”就是“符号的战争”,品牌符号建设越 来越成为品牌策略的核心。
品牌传播
以消费者思维为起点
品牌的传播应该以消费者的思维为起点。
比如,锤子符号的能指是修理的工具,符号的所指工人阶级,革命等意义。而锤子科技把符号的所指进行了转移,以创始人的偶然的舆论事件“砸西门子冰箱”产生的符号作为品牌的符号,品牌符号产生的能效是很有局限的,它的有效范围可能只产生于创始人的粉丝以及产品发烧友的群体之中。
品牌策略应建立在消费者真正的思维这一确定的核心上,并不是让其被一时的潮流所左右。
现在品牌们认为增强符号价值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请明星代言,请明星是无可厚非的事,但要用好明星符号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超强明星阵容帮您选好车”,明星会买二手车吗?会帮你选车吗?贝克汉姆会“随时随地,随需而用”用出租车吗?其实消费者并不傻,会随时随地识破这些不不客观的品牌符号。
品牌就是通过产品和消费者建立联系,也就是consumer+product,这才是真正的和消费者组cp,谈恋爱,他们之间产生化学反应就是品牌理念。
从品牌哲学的角度,消费者与品牌的关系,是息息相关的,从品牌存在、本质、价值、传播都是围绕着消费者层层展开,消费者参与程度越高,品牌影响的范围是逐渐扩大。我思故我在,所以,消费者思故品牌在。